大家都知道,为了保证国家的发展,各个国家陆续跟其他国家报团取暖。欧洲也不例外,除了签署了欧盟协议外,纷纷签署了申根协议。签署了申根协议的国家,即属于申根国家,申根国家签发的签证即是申根签证。
申根协议中说明,申根成员国中,如果有一个国家签发了签证,在其他成员国中也是有效的,申请者不用再申请其他申根国家的签证了。
申根签证入境次数可以办理一次或者多次。该签证的停留时间有单次停留90天或半年多次累积最多为3个月的停留时间。申请者如果想长期停留,可以选择在某个成员国的领事馆中,提交长期申请。
申根协议中心还有要求,在过境申根国家时,可以办理一次或者两次的过境签证。但如果提供详细的资料说明需要多次过境的话,也是可以申请多次过境签证的。但是,每次过境时间也都有限制,一般过境停留时间为3天,最长停留于5天。
申根协议开始于1995年3月6日。首先签署申根线协议的国家有德国、法国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七国,并生效。1997年底,意大利、希腊、奥地利三国纷纷加入申根协议中心。自2001年3月25起,芬兰、挪威、冰岛、瑞典、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。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26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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